台灣警察不要再用(眼神)當理由盤查他人!

沒事看到一些新聞報導,總是有很多想法,之前都會丟在噗浪、推特與臉書上,現在覺得,不如好好運用我的論壇網站,於是,就開了個時事評論版。
回覆文章
頭像
caishin
系統管理員
文章: 1774
註冊時間: 2019-06-01, 14:10
聯繫:

台灣警察不要再用(眼神)當理由盤查他人!

文章 caishin »


我年輕時常在路上被警察以(眼神)當作理由盤查。

搞的我到現在都還對警察有相當恨意。

台灣警察再不好好進步自己的知識、學術涵養,遲早會出大事。

我說真的,你警察真的要用(眼神)當個理由來盤查抓人辦案,你最好具備完整的面相知識,不然我都當你放屁!

這裡放上楊律師的臉書貼文:警察宣稱她「眼神飄忽」而盤查





沒意外的話,2024年5月30日,這個論壇網站就會自動消失。

我之後多會在噗浪這個社群平台活動。

請大家到噗浪找我:https://www.plurk.com/caishin

Link:
BBcode:
HTML:
Hide post links
Show post links
回覆文章